(一)判断重复起诉是否构成恶意诉讼,需看当事人主观状态。若因对法律理解有误、认识偏差等非恶意原因重复起诉,不构成恶意诉讼,此时当事人应积极与法院沟通,说明情况,纠正错误。
(二)若明知是重复起诉,为不正当目的为之则可能构成恶意诉讼。被起诉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恶意,维护自身权益。
(三)若被认定为恶意诉讼,行为人要承担赔偿对方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被侵权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行为人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恶意诉讼符合该条中妨碍司法秩序的相关情形,法院可据此对行为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