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夫妻一方发现另一方擅自抵押共同财产,应第一时间与对方沟通,了解抵押情况及用途,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二)如果对抵押行为存在疑问或担忧自身权益受损,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律师可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三)若不同意抵押,要明确向对方及抵押权人表明拒绝追认该抵押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若抵押权人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抵押行为对另一方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