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可能涉及非法采矿的主体,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规定,在取得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后再进行采矿活动,避免擅自进入特定矿区或开采特定矿种。
(二)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采矿活动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并制止非法采矿行为,对存在非法采矿嫌疑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
(三)对于曾因非法采矿受过行政处罚的主体,要加强教育和监管,防止其再次实施非法采矿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