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累计输掉100多万元不一定构成赌博罪。赌博罪的成立需满足以营利为目的,且实施了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单纯参与赌博输钱且未参与组织赌博的行为,通常不构成该罪。
1.若存在组织赌博的行为且符合特定情形,可能构成赌博罪。具体情形包括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或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并从中收取回扣或介绍费。
2.单纯参与赌博且未实施组织赌博的行为,即使输钱数额较大,一般也不会被认定为赌博罪,但此类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可能面临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
3.判断是否构成赌博罪需结合具体行为细节,若涉及组织赌博或长期以赌博为业,应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避免因行为不当触犯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