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产权人理论上可独自完成交易无需另一方到场,但实践中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1.产权人对婚前房产享有独立处分权。个人对其合法的婚前财产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完整权利,有权独立决定房产交易的各项事宜,理论层面无需另一方到场参与。
2.实践中部分机构可能要求双方到场。一些房产登记或交易机构为避免后续纠纷,可能会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到场并签字确认。若产权人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比如购房合同、付款记录、产权登记时间早于婚姻登记时间等材料,也可不要求另一方到场。
3.涉及共同还贷的需另一方配合。若婚前房产存在婚后共同还贷情况,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双方共同权益,此时进行房产交易可能需要另一方配合,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