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分割需结合房产取得时间、出资情况等不同情形区别处理,既保障个人财产权益,也维护夫妻共同财产的公平分配。
1.若房产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归该方所有,不参与分割。
2.若房产为婚后共同财产,双方可先协商分割,达成一致后按协议执行。
3.婚后共同财产协商不成时,法院通常按以下原则判决。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予以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房屋,取得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分割。
4.若涉及父母出资购房,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不动产,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认定为该方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