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交警队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要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里写明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交管部门会在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二)若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民事纠纷,对交警队处理结果不满,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要收集整理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言、医疗费用凭证等相关证据,利于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