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合同诈骗的定罪金额以实际骗取金额为标准,即对方当事人因行为人的诈骗行为实际交付的财物数额,扣除行为人已返还部分后的剩余金额。
(2)行为人多次实施合同诈骗且在判决宣告前未被处理的,相关诈骗数额应当累计计算,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3)合同部分履行时需区分情形认定诈骗金额:若行为人具备实际履约能力和诚意,仅因客观原因未完全履行合同,未履行部分的金额不认定为诈骗金额;若以履行小部分合同为诱饵,骗取对方信任后诈骗更多财物,则以实际骗取的全部金额定罪。
提醒:
遭遇合同诈骗时,应注意留存实际交付财物及对方返还情况的证据,若对方存在以部分履行为诱饵骗取更多财物的情形,需及时固定证据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明确诈骗金额认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