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处于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应尽快主动还钱并配合司法机关,表明自己的认罪悔罪态度,争取公安机关综合考量后撤销案件。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还钱,犯罪嫌疑人可向检察院说明情况,若情节轻微、危害不大,有可能争取不起诉决定;即便需起诉,也能让检察院在量刑建议中体现从轻情节。
(三)到了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还钱时要明确告知法院,法院会将此退赃行为作为从轻处罚情节,根据具体情况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判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这里主动还钱可视为如实供述罪行及悔罪表现,符合从轻处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