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就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避免对孩子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二)如果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时,父母要提供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的证明,如收入证明、居住环境照片等,以证明能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三)可以收集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如对方的疾病诊断书、不良嗜好的相关材料等。
(四)在与孩子相处过程中,注重培养亲子关系,虽然4岁孩子表达意愿能力有限,但法院会考虑孩子对抚养人的亲近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