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发生后,严格按流程操作,先停车保护现场,救助伤者,及时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为后续处理奠定基础。
(二)明确赔偿范围,对对方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进行合理赔偿,确保各项费用计算准确。
(三)配合保险公司工作,让其在责任范围内进行赔付,若超出限额,自行承担超出部分。
(四)积极配合交警调查,如实提供信息,与对方和保险公司保持良好沟通,按要求提供材料。
(五)若对责任认定或赔偿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