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需根据事故具体情况确定,同时针对死亡事故设有特殊的证据公开流程。
1.常规事故处理:在现场调查工作结束后十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肇事逃逸案件:对于存在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案件,需在成功查获肇事车辆及驾驶人后十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3.涉及检验鉴定的情况:若事故需要进行检验或鉴定,需待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正式确定后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死亡事故的特殊要求:发生死亡事故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获取的证据。对于证人要求保密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若有当事人未能到场,相关部门需对该情况予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