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通过诉讼方式行使撤销债务人行为的权利,需依据案件适用的民事诉讼程序确定审结时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需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可延长;若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可延长。
(二)若案件复杂,涉及较多证据收集、事实认定等问题,审理时间会更长。建议当事人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以推动案件尽快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