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当事人仍可重新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若出现法定情形,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以调整子女的抚养关系。
1.需符合法定变更情形。具体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其抚养行为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自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具备抚养能力等情况。
2.需准备证据并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时,应收集能证明存在法定变更情形的证据,例如对方患病的医疗诊断材料、不尽抚养义务的相关证明、子女表达意愿的书面材料等,之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讼申请。
3.法院会综合考量作出判决。法院审理时会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原则,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以及子女的真实意愿等因素,依法作出是否变更抚养权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