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有权拒绝签署非自愿的离婚协议,非自愿签署的协议不具法律效力。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前提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若一方以胁迫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若遭遇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强迫行为,要保留录音、聊天记录、报警回执等证据。协议离婚需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非自愿签订的协议无法通过登记审查。若对方持续强迫,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直接提起离婚诉讼,主张对方胁迫事实,由法院依法判决离婚及处理财产、子女问题。所以,非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即便签署也无法律效力,不会实质影响自身权益。若在离婚过程中遇到此类困扰,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