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财产范围,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等都属于共同财产。
(二)收集证据,证明上述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若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主张分割共同财产。
(四)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五)若对方有隐藏等侵害财产行为,分割时会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也可请求再次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