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利人应密切关注自身权利状态,一旦察觉权利受损以及明确义务人,需及时留存相关证据,比如书面文件、聊天记录、视频资料等。
(二)在知道权利受损后,尽快启动维权程序,可以先与义务人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有特殊情况无法行使权利,可在情况允许时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