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债务符合夫妻共同债务情形,双方要保存债务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的证据,如消费记录、合同等,以便在法院判决时争取合理分担比例。
(二)若女方对男方使用信用卡不知情且债务为男方个人用途,女方要收集相关证据,如银行流水、证人证言等,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三)因信用卡持卡人为女方,银行向女方主张债权时,女方先偿还后,要及时收集证据向男方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