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行人承担主责时,理赔先由交管部门定责,再按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进行赔偿,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行人自身损失还可通过个人意外险赔付。
2.具体流程及法律适用:
-事故发生后要立刻报警并通知机动车方保险公司,由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责任。
-依据相关法律,机动车与行人事故中行人有过错可减轻机动车方责任,但除非行人故意造成事故,机动车方不能免除责任。
-理赔时,先由机动车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不分比例赔付。超出交强险部分按事故责任比例分担,若行人主责,机动车方一般承担30%赔偿责任,这部分先由商业三者险赔付,不足部分由机动车方自行承担。
-行人需准备医疗费用票据、误工证明、伤残鉴定报告等证据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
-行人自身承担的损失部分,若有个人意外险,可依据保险合同申请赔付。
3.建议:
-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保存现场证据,配合交管部门调查。
-准备证据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以便顺利理赔。
-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要保持理性,若协商困难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