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有夫妻共同房产,双方先自行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时,女方可主张因自己无房居住,要求法院在分割房产时考虑自身居住需求,让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相应补偿。
(二)若女方因无房导致生活困难,在双方协商时,女方可提出让有负担能力的对方给予适当经济帮助,如设立居住权、给予住房补贴。协商不成起诉后,由法院判决。
(三)若房产是对方个人财产,女方无房居住且生活困难,可先与对方协商,请求对方给予帮助,如允许暂时居住或支付租房费用。协商无果则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