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起撤销生效调解书之诉要严格按法定程序执行。需先确认有法定撤销事由,即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法,之后向作出调解书的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且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否则可能丧失权利。
2.具体程序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包含再审申请书、身份证明、调解书副本以及证明撤销事由的证据材料。
-再审申请书要写明当事人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事实与理由部分需具体说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如强迫、欺诈等情形)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表现。
-法院会审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再审,再审审理时对调解书是否撤销作出裁判。
3.建议:当事人要及时关注自身权益,在知晓撤销事由后尽快收集证据并准备申请材料,严格按照法定期限和要求提起诉讼,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