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若想在离婚时争取两个孩子抚养权,可先尝试与女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二)收集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证据,比如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有抚养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况。
(三)若孩子已满八周岁,与孩子沟通,让孩子明确表达愿意随自己生活的意愿并留存相关证据。
(四)准备能证明自己抚养条件显著优于女方的材料,像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生活环境、较高的教育能力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