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申请主体资格。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二)准备申请书。需在申请书中阐明申请理由,比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等较轻刑罚,或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同时明确拟采取的保证方式,保证人或保证金。
(三)提交申请材料。将申请书提交给办案机关,即负责案件的检察院或公安机关。
(四)等待决定结果。办案机关收到申请后,会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的需按要求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五)遵守取保候审规定。期间不得未经批准离开居住的市、县,需随传随到,不得干扰证人作证等,违反规定会被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甚至重新羁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