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离婚协议时,要清晰写明房产及房贷归属,如婚后共同购置房产,可约定归一方所有并由其还剩余房贷,同时给予另一方补偿;婚前一方购置婚后共同还贷的,产权归登记方,其对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二)计算补偿款时,按房产当前市场价值减剩余房贷本金后的净值结合贡献比例确定金额,明确支付期限和方式。
(三)在协议里约定好对外债务追偿,若一方未按约定还贷使另一方担责,另一方有权全额追偿。
(四)细化协议内容,如明确房产价值确认方式、剩余房贷金额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