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时间,需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内主张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二)若未约定还款时间,可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应给予合理准备时间,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诉讼时效。
(三)日常注意保留能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如催款函及签收记录、债务人同意还款的聊天记录或书面承诺等,这些情形会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四)超过三年诉讼时效后,尽量与债务人协商让其自愿还款,若对方未以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仍可能支持还款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