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开车门碰到行人致损且事故在允许社会车辆通行场所发生,要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让其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行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
(二)若交强险赔付不足,查看商业三者险合同,由其根据约定进行赔付。
(三)驾驶人或乘客开车门前应仔细观察后方情况,避免因未观察导致事故发生而承担责任。
(四)保险公司对于商业三者险的免责条款,需确认其是否尽到提示说明义务,若未履行则免责条款不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