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存在自首情节,主动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甚至可以免除处罚。
(二)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也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积极退赃退赔,将敲诈勒索所得财物返还给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
(四)争取取得被害人谅解,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并获得其谅解书,在量刑时也会予以考虑。
(五)若属于累犯,会从重处罚;造成被害人严重后果的,同样会在量刑上从重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