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前罪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五年内再犯强奸未遂,因构成累犯要从重处罚,但强奸未遂又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此时应积极悔罪,如实向司法机关供述犯罪事实,争取从轻处理。同时,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也可能对量刑有积极影响。
(二)若前罪执行完毕超过五年,不构成累犯,仅按强奸未遂量刑。犯罪嫌疑人应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在庭审中表明自身认识到错误,有悔罪态度,以争取更有利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