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各国立法几乎都对该制度加以了沿用,但大多数对其作了一定的限制。多数国家把代位继承权限制在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血亲和亲属范围内,但也有少数国家,如法国,允许兄弟姐妹的直系血亲享有代位继承权。我国在制订继承法时,充分地借鉴了外国继承法中先进的理论,也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也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代位继承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不仅体现了法的继承性和某种意义上的合理借鉴,而且显示出积极地有效地赋予了代位继承制度与以往原有含义完全不同的一些崭新而实在的社会意义,亦即充分体现了我国民法上的公平原则和继承法上的养老育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