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股东死亡后,合法继承人可继承股东资格,章程另有规定除外。无法联系继承人时可催告,公告期满无继承人主张权利可申请宣告股权为无主财产,法院公告一年无人认领则收归国家或集体,章程也可约定特殊情况的股权管理。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和公司法,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原则上能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可另行规定。当无法联系到继承人,公司或其他股东可通过发函或公告等方式催告继承人主张权利。若公告期满无继承人出现,相关主体可向法院申请宣告股权为无主财产,法院经一年公告无人认领后会作出相应判决。同时,公司章程可对继承人未确定时的股权管理进行约定,保障公司正常运营。若遇到股东死亡后股权继承及管理的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妥善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