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他人侵占财物,先确认被侵占财物价值。若达到1万元以上,且对方拒不退还或交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追究其侵占罪责任。
(二)若财物价值未达1万元,可通过协商要求对方返还财物;协商不成,可准备好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财物并赔偿损失。
(三)在处理过程中,注意收集和保存好能够证明财物归属、被侵占事实等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