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约定,另一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
(二)若超过三年诉讼时效起诉,在对方提出时效抗辩时,可能面临法院不支持请求的风险,因此要及时行使权利。
(三)若涉及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等身份关系相关的履行请求,可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同时,身份关系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