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合同并非必须由一方出具,合同成立关键在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其订立需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合同内容由双方共同约定,涵盖标的、数量、质量、价款等条款。
2.实践中一方可起草合同文本,但另一方有修改权,只有双方确认一致合同才成立。若为格式合同,提供方要遵循公平原则确定权利义务,对免责或限制责任条款尽提示说明义务,否则条款可能不成为合同内容或无效。
3.解决措施和建议:双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应积极沟通协商,充分表达自身意愿和诉求。起草合同的一方要确保内容公平合理,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严格履行提示说明义务。若对合同条款存在疑问或分歧,及时通过协商解决,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