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案件情况选择审理程序。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延长。
(二)判决生效后及时跟进履行情况。若对方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可较快拿回钱款;若对方拒绝履行,需在判决生效后的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
(三)申请强制执行时主动提供财产线索。向法院提交对方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有助于法院快速执行到位。若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可能暂时停滞,需持续关注其财产变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3.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