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材料。需准备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证明对方负全责;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休假证明,证实因伤治疗及休息时长;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工资银行流水、完税凭证,确定误工损失具体金额。
(二)撰写民事起诉状。明确原被告身份信息,诉讼请求需写明要求对方支付的误工费金额,事实与理由部分阐述事故经过、对方全责情况及拒付误工费的事实。
(三)提交起诉材料。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全部证据材料,等待法院受理案件。
(四)参与法庭审理。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参加庭审,在法庭上陈述事实、出示证据,并针对对方意见进行辩论。
(五)申请强制执行。若法院判决胜诉后对方仍不履行支付义务,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该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