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下面就遗嘱继承存在转继承问题回答如下:各位律师:lt;brgt;当事人在其父亲去世、母亲在世时签了以下协议(详见要点)。妹妹们因为其兄对老人不管不问,且不愿协商相关继承事宜,而决定循法定继承原则对房产实行等额继承,她们的想法能否得到法律支持?还有该协议是否遗嘱、遗赠协议?是否有效协议?她们最有可能实现的诉求主张应该是什么?对协议中第三条第三款受让房价可否诉求按市场价执行?lt;brgt;赡养母亲及房产关系协议书(要点)lt;brgt;
一、受赡养人为母亲张兰,赡养人为长子张智、女儿张英、张晓。lt;brgt;
二、赡养费用的承担比例:三人均担。lt;brgt;
三、房产(180平米价值120万元)处分lt;brgt;1、以总面积25%(即45平米)的房产所有权、使用权抵销父亲张模(已于母亲之前去世)购房时向长子张智借款65000元。lt;brgt;……lt;brgt;3、在受赡养人母亲张兰有生之年,子女张智、张英、张晓全面履行赡养义务,百年之后遗下房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处分如下:lt;brgt;
A、长子张智,四十五平方米,加一条抵销借款四十五平方米,共计所得为九十平方米。lt;brgt;张英45平米。张晓45平米。lt;brgt;
B、兄妹之间相互受让优先,原则上房价以每平方米2500元左右,(经济适用房价)按市场价售卖,以售价按所得平方面积分配所得收入。lt;brgt;母亲张兰(手印)lt;brgt;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