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生产者或销售者在产品中实施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若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司法机关将予以立案追诉。此类行为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2)若上述伪劣产品尚未销售,但货值金额达到十五万元以上,同样满足立案追诉的条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不仅侵害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权益,还会扰乱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3)若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相加,总额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也会被立案追诉。一旦达到上述任一标准,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提醒:
消费者遇到伪劣产品时应保留购买凭证等证据向相关部门举报;生产者销售者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规定,避免触犯法律,若涉及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