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涉及共同债务,一般需夫妻共同偿还。若夫妻共同财产足以清偿,直接用共同财产偿还即可。
(二)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清偿方式。
(三)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判决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四)若一方能提供证据证明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债务是另一方虚构、违法犯罪所负,该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举证时可提交消费记录、资金流向证明等材料。
(五)法院判决债务分担后,债权人仍有权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一方偿还后可依据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