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赔偿协议存在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等可撤销情形,受损方可能起诉撤销协议并要求重新赔偿。赔偿方应收集协议签订时的相关证据,如签订时的沟通记录、损失评估材料等,证明协议是否存在上述情形。
(二)若后续发现与交通事故相关的隐性伤害等新损失,受损方可能起诉要求追加赔偿。赔偿方需核实新损失与事故的因果关系,如通过医疗鉴定报告确认关联性,再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三)若赔偿方未按协议全面履行赔偿义务,受损方会起诉要求继续履行。赔偿方应核对协议内容,确认是否存在未履行的项目或金额,及时补足或准备已履行的证据。
(四)若协议合法合理且已全面履行,对方无正当理由起诉,赔偿方需收集已履行的证据,如转账凭证、收条等,积极应诉并提交证据,请求法院驳回不合理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