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校车超载50%以上,乘客可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监管部门应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增加对校车的检查频次。
(二)学校和校车运营单位要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杜绝超载行为。同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违规驾驶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若因校车超载发生事故,受害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相关责任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