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驾驶资格与免责情形。若驾驶车辆的人员具备合法驾驶资格,且未出现酒驾、毒驾等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行为,即便车辆登记在他人名下,保险公司也需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责任范围内赔付。
(二)明确两类保险的作用。交强险是法定强制保险,主要保障事故中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优先赔付。商业三者险是交强险的补充,可对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合同约定赔付。
(三)注意免责情形的影响。若驾驶人员存在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行为,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相关损失。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