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在世时,对其名下房产拥有完全处分权。可以通过赠与、买卖等方式将房产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他人,转移时需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手续完成后产权才正式变更。
(二)老人去世后,若留有有效遗嘱,房产分割按遗嘱内容执行。若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一般均等分配房产份额。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可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一)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