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起诉,要确保起诉状及相关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提高立案成功率。准备起诉材料时应尽量完整,避免因材料不全被要求补正。
(二)若收到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若不服裁定,需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维护自身诉讼权利。
(三)了解法院审查期限是自收到起诉状次日起算,若遇到被要求补正材料的情况,补正期间不计入审查期限,可据此合理关注立案进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