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为14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为37天。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仍需在7日内作出决定。
(3)若在上述法定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发现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应当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向其发给释放证明。
提醒:
被拘留人的家属或本人如发现拘留期限超出法定范围,或证据不足却未被释放,可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认程序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