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仔细核对事故认定书内容,涵盖事故基本事实、责任划分和当事人信息等,确保准确无误。
(二)若对责任认定有不同意见,要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三)收集各类相关证据,像医疗费用凭证、误工证明、财产损失清单等,为索赔做准备。
(四)若有人身损害且伤情稳定,委托有资质机构进行伤残鉴定以确定等级。
(五)与对方或保险公司协商赔偿,按责任划分达成协议。
(六)协商无果,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维护权益。
(七)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参与理赔并提交材料核定损失。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