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彩礼返还与子女抚养权归属属于不同法律关系,应分开依法处理。彩礼返还需依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在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形时,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会予以支持,后两种情形以离婚为条件,且彩礼返还和抚养权无直接关系。而子女抚养权方面,法院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判决,不满两周岁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已满两周岁根据双方经济条件、抚养能力等判定,已满八周岁尊重其真实意愿。
2.若双方就彩礼和抚养权存在争议,可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彩礼返还,要按法定情形主张;对于抚养权归属,需按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举证。同时,不能将彩礼返还作为抚养权交换条件,此类约定违反法律原则不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