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快速处理条件时的操作。若事故无人员伤亡,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且车辆可移动,应先拍照固定事故现场证据,包括事故全貌、车辆接触部位、车辆牌照等,再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之后可协商赔偿或前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办理定损理赔。
(二)不符合快速处理条件时的操作。若事故存在人员受伤、双方对事实成因有争议或车辆无法移动等情况,需立即报警等待交警处理。交警会勘查现场收集证据,确定责任后组织调解赔偿事宜。若调解不成,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款: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