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案件受理费的计算方式。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分段累计交纳,金额越高的分段部分费率越低。非财产案件收费相对固定,比如离婚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三百元,侵害人格权案件每件交纳一百元至五百元,涉及损害赔偿的还会根据赔偿金额分段加收。
(二)了解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若需要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需交纳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的交通、住宿、误工补贴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先行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聘请律师的费用不属于诉讼费用,需自行与律师协商确定。
(三)提前确认具体费用金额。可以通过法院官方网站查询相关收费标准,或直接到当地法院立案庭咨询,确保准备足够的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一)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不同比例分段累计交纳,非财产案件按照不同类型有固定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