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暴谅解书可作为离婚诉讼中的证据。谅解书通常包含家暴发生的时间、具体情节等信息,能直接证明家暴事实存在,符合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与关联性要求。
(二)需结合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仅靠谅解书可能不够充分,建议补充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材料,增强证据的证明力。
(三)可依据家暴证据主张相应权利。凭借包括谅解书在内的家暴证据,可向法院主张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请求判决离婚,同时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