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议开庭前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法院。法院安检流程需要一定时间,若遇当事人较多的情况可能出现排队等待,提前到达可避免因安检耗时过长而迟到。
(二)提前到达能确保顺利完成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庭审前需办理签到手续、提交证据材料等事务,预留足够时间可让这些步骤有序处理,避免因匆忙产生疏漏。
(三)需重视按时到庭的义务,避免迟到引发不利法律后果。原告未按时到庭且无正当理由的,法院可按撤诉处理;被告未按时到庭且无正当理由的,法院可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